菏泽市7月2日文明交通劝导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05 09:16:25

  6月21日,菏泽市创城办下发《关于继续开展菏泽市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185家市直单位、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四区198家部门单位,于6月23日至7月6日期间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明确要求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职,市创城办对各单位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文明引导等情况进行“日督导 日通报”。

  7月2日,18家市直单位和四区28家部门单位在全市49个重要交通路口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市创城办组织专人在7:40至8:30和17:40至18:30两个时段,全程对18家市直单位负责的18个路口进行全覆盖检查,随机抽查了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部门单位负责的7个路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市直单位( 18 家)

  

交通劝导情况
单 位
按时足员到岗,认真负责、劝导规范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供销社、菏泽职业学院、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市中行、市农行、华瑞集团、中储棉菏泽有限责任公司、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市烟草公司、菏泽公交集团、市物业协会、市城际公交公司、市新华书店
迟到、频繁操作手机、聊天、劝导不力
菏泽财金投资集团、牡丹机场建设投资公司、天华实业

2、 牡丹区、开发 区 、 高新区 (随机抽取路口负责部门 共 7 家)

  

交通劝导情况
单 位
按时足员到岗,认真负责、劝导规范
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开发区城乡建设部、开发区丹阳街道办、高新区产业促进中心、高新区创新发展中心
迟到、到岗人数不足
牡丹区区委组织部、牡丹区农行牡丹支行

  希望上述存在问题的单位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要求,认真做好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其它单位要以此为戒,严格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履职尽责,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菏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主办单位: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众网菏泽

ICP备案编号:鲁ICP备20220161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