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开始评选
发布时间:2017-10-25 15:30:00
笔者从市文明办获悉,2017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已于近日开始。
此次评选采取属地管理、逐级申报的原则,凡是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均可于2017年11月1日前到所在县区文明办申报,由各县区择优推荐到市文明办,市直单位直接到市文明办申报。届时,市文明办将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评审,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市文明委研究同意后,进行推荐表彰。
同时,还将对往年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进行复查。对工作明显滑坡或发生重大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黄牌警告、降低命名级别、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等处理。
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复查评选工作也将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