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现场
大众网菏泽4月25日讯(见习记者 艾宪林)今天下午,菏泽召开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会议,通过交流学习,创新思路,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同时,规定了“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等十种情形属于“一票否决”,一旦发现将不予或撤评文明单位资格。
菏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永江,菏泽市政府副市长黄秀玲出席会议并讲话。菏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马喜荣及市直和各县区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思想道德建设将更加突出,力促文明创建水平全面提升
会上,菏泽供电公司、市防空办、市人民银行、牡丹区实验中学等文明单位先后发言,交流了文明单位创建经验。
会议指出,去年,菏泽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显著,创建机制不断健全,行业作风不断改善,道德素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周密组织,齐抓共管,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必须着力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狠下功夫,使干部职工在创建活动的实践中,加深理解“德”的内容,深刻体会“德”的要求,切实履行“德”的规范,不断聚集“德”的力量,进一步提升思想道德水平。搞好公益广告宣传,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带头担当社会责任。
最后,会议号召各级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饱满的热情、更有力的措施,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努力开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十种情形属“一票否决”,一旦发现则不予或撤评文明单位
大众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天菏泽将进一步严格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明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文明单位的考核,并规定“十种情形”属于“一票否决”,一旦发生则不予评为文明单位(村镇、社区)或予以撤销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称号,收回牌匾。
这“十种情形”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工作失去先进性的或因经营原因造成效益大幅下滑或严重亏损的;非法宗教活动未得到有效制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的;发生政治、经济、刑事案件或重大治理案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不达标的;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时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连续两年黄牌警告的等等。
据了解,因这“十种情形”被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将被终止享有奖励,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