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单位交流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06 18:14:00
为不断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推动我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5月6日,菏泽市文明办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负责人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马喜荣等出席活动。
马喜荣一行先后参观了东明石化集团、菏泽市地方税务局、菏泽市国家税务局、菏泽市发电厂、菏建集团、菏泽供电公司6家全国文明单位。期间,相关单位就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座谈交流,查阅了创建工作相关档案资料,参观了活动室、文化走廊、阅览室等文明创建现场。
参观结束后,马喜荣总结了本次交流学习活动情况,并安排部署下步创建工作,要求各单位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创建氛围,丰富创建形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马喜荣强调,将继续对各级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严重问题或创建工作不力的,坚决撤销其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