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法院增强“四个意识”创建“节约型机关”
发布时间:2014-09-01 16:47:00

    今年以来,单县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增强“四个意识”,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构建了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长效机制,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到了实处。

    增强预算意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县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各项收入安排支出,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从源头上拧紧支出的“阀门”。截止到7月底,该院日常办公支出同比下降25%。

    增强成本意识。在召开会议、起草文件、安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到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觉注重节约耗材,避免劳民伤财。对于能在会上用口头传达的,不再下发书面文件;能用短信群发平台下发的通知,不再电话通知;加强信息化应用,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文件、简报等一般运用ESOA自动办公系统发送到干警邮箱,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消耗。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纸质文件下发数量减少了81%,简报一律不再打印成纸质文件。

    增强规矩意识。建立健全了因公差旅内部审批制度,明确了审批责任,规范了审批流程。对于出差费用报销标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凡因公需出差的,由出差人员填写申请单,庭室负责人签字后,先由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审批,再报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没有审批单的一律不予报销。严禁以公务差旅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与去年同期相比,该院“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三成。

    增强标准意识。对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一律上报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进行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违规采购进口产品,不超标准配置产品,不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并认真组织进行验收。1-7月份,该院采购物品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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