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七项机制推进乡村文明行动
发布时间:2014-08-24 17:27:00

    为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成武县建立七项机制:

    一是建立了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按照每15户1个垃圾桶,每10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垃圾桶保洁员。

    二是建立了现场观摩考核机制。县里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现场观摩会,一次观摩4到5个镇(办、区),每轮观摩后,县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对14个镇(办区)进行考核评比,按照乡村文明行动执行标准打出分数,排出名次,在电视台、《今日成武》通报;年终再进行一次集中观摩考核评比。实行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的分值计入科学发展观考核成绩。

    三是建立县领导包镇(办、区)制度。为加强对乡村文明行动的指导、督导,实行了县领导和职能部门包镇(办、区)制度,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每人督导两个镇(办区)。

    四是建立了城乡文明共建机制。县直重点部门和文明单位与行政开展城乡文明共建。共建单位要结合村庄实际,按照城乡文明共建内容开展共建帮扶工作,

    五是检查督导机制。成立由两办督查室、文明办、监察局、广电局组成的乡村文明行动督导组,不定期对各镇(办区)活动开展情况和各共建单位帮扶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及时进行通报。

    六是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在《今日成武》、县电视台开设专版、专栏,宣传乡村文明行动,培树先进典型,通报镇(办、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大媒体新闻监督力度,对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给予指名道姓曝光。七是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通报》,及时通报各镇(办区)、各职能部门,各共建单位的工作进行及时通报,实行零通报制,凡没有开展工作的通报为零。(王春梅)

主办单位: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众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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