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关于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以结对共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农村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主要目标,积极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活动。
一是精心组织,结对帮扶。组织全县各级文明单位与部分行政村结成共建对子,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采取“1+1”的方式进行帮扶。
二是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建设文化墙,绘制新二十四孝图和乡村文明行动宣传画,在各村主要街道建设善行义举榜。利用村文化大院、健身广场,组织开展群众广场舞、文体健身等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县文明办负责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定期通报,把活动成效作为年终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