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举办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10-11 16:44:00
近日,曹县环保局在电业局培训中心举办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林国强作辅导报告,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分管环保乡镇长(主任)、环保所专职人员、辖区内全部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县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修订后的环保法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培训班上,林国强从修订背景、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农村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评制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市场经济手段、法律责任和8种行为领导人应辞职等十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剖析、解读了新旧环保法的异同。培训班后,县环保局局长李宇雷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学以致用。学的最终目的关键是用,要对照新条款、新要求、新标准,查找企业与新法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治理不到位的漏洞,与新标准不相符的环节,制定方案,拿出整改措施,充分利用三个月的宝贵时间,查遗补漏,查缺补全。二是要从严监管。县乡两级环保机构,作为新法的执法主体、责任部门和人员,更应该深入细致,学会学懂新《环保法》,对照新法标准,逐一查摆问题,落实整改。三是要明确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企业及环保工作人员要明确各自职责,时刻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心,尽职履职。同时,县环保局将不断加大新法的宣传培训,强化民众环保责任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不断提升环保部门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