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这种行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0-04-03 17:30:00
《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条例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不得实施在城市道路、公园等区域抛撒、焚烧冥纸、逝者遗物和其他丧葬祭奠物品的行为,存在以上行为者,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祭扫重在表达感情,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情感真挚,同样可以追思亲人。树立环保意识,提倡敬献鲜花、植树绿化、撰写追忆文章、书写寄语等绿色祭奠方式,不在道路、社区等公共场所及野外焚烧纸钱、抛撒冥币等,共同维护美好城市环境。
我们倡议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做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扫的实践者,积极向亲朋好友及身边群众宣传现代殡葬理念,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