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地震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4-06-12 08:41:00


近日,菏泽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对2013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市地震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菏泽市地震局紧紧围绕防震减灾中心工作,牢记宗旨使命,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文明礼仪、道德规范、职业道德等内容,广泛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开展道德讲堂、参加征文比赛、参与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活动。这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既是鼓励,也是鞭策,今后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