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机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8-12 10:23:00

    近年来,单县法院少审庭结合办案实际需要,引入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机制,帮助涉案未成年被害人解开“心结”,抚平内心创伤。

    为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该庭建立了“心理干预基地”,在法院内部设立心理咨询室,通过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最大限度地消除未成年被害人在判决前后产生的恐惧、焦虑等情绪。该庭配备了2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担任心理辅导员,并邀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利用心理咨询技术和专业心理测量表,全程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关爱和疏导。审判中,根据被害人的心理发展特点,对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适度的心理干预,消除心理障碍,及时走出阴影。

    同时,该庭还在办理案件时建立起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档案,定期了解情况,制定疏导方案。

    今年以来,该庭已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均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单县法院 刘军 吴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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