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检察院被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确定为预防工作信息联系点
发布时间:2014-10-31 17:16:00
大众网菏泽10月31日讯 近日,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下发《关于重新确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联系点的通知》,重新确定68个基层检察院为全国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信息联系点,曹县院名列其中,是山东省3个全国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信息联系点中获此殊荣的县级检察院之一。曹县院预防工作信息材料在层报市院、省院的同时可以直报高检院预防厅,并承担一定的专题调研等任务。
近年来,曹县院预防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院和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预防工作。工作中,曹县院预防科进一步“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升到新水平。同时,注重工作经验积累和成果转化,并将经验加以宣传报道。据统计,曹县院预防部门在高检院预防厅发表各类信息和经验材料9篇,在《检察日报》发表信息20余篇,在《人民检察》发表论文5篇,在高检院外网发表各类信息20余篇,在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方圆法治网等网站发表各类信息150余篇,进一步提高了曹县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曹县院将以被确定为高检院预防厅信息直报单位为契机,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拓展思路、大胆创新,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信息工作推动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