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鲁R0***1被群众举报!
发布时间:2021-12-09 11:12:05

有些司机开车上路十分随意

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以为没有交警蜀黍看见

就可以为所欲为?

NO!NO!NO!

蜀黍还有“好帮手”

敢违法?蜀黍就敢查!

小轿车闯红灯被举报

  2021年12月5日,菏泽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2021年11月21日10时45分,一辆车牌号为鲁R0***1的白色小型轿车在闽江路路口红绿灯处闯红灯。

批评教育+处罚

  接到举报后,开发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立即对网友举报进行查证。在核实举报信息无误后,随即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到机动中队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驾驶员对自己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通过教育,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为戒,保证今后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违法行为作出通行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闯红灯

没有发生事故时是交通违法

你将付出法律成本

发生事故一定就是悲剧

轻则车损,重则人伤亡

你可能付出生命代价

来看看这些动图

是不是更有说服力呢?

动图来源于网络

对交通法规的忽视

就是对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

欲速则不达

安全才是稳妥之道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蜀黍提醒大家

多等几秒钟,等来的是安全

遵守交通规则,共建和谐交通环境

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

若大家在路上交通违法行为

欢迎向蜀黍举报

主办单位: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众网菏泽

ICP备案编号:鲁ICP备20220161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