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保护环堤公园公共设施的
一 封 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提升菏泽城市形象,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环堤公园项目建设。工程自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竣工,总投资13.58亿元。总体规划为“一环四段十景五湖”,环堤公园新建了一大批公共设施,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为广大居民提供了优美的休闲娱乐场所,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
但是,随着环堤公园的开放使用,一些公园亮化、绿地、路灯等公共设施被人为恶意毁坏或盗窃,既影响了公共设施服务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也损害了良好的城市形象。
公共设施是为公众的需要而设置的,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也为城市增添了亮丽的色彩,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爱护公共设施。我们倡议:
一、以爱护公共设施为荣,以破坏公共设施为耻。
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财产一样爱护公共设施;要像爱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爱惜公共设施;自觉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习惯,对破坏城市环境、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等违法现象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拍照取证,并积极向公园管理中心举报。
二、爱护公共环境。
不乱扔垃圾;不在绿化带内种植农作物;不践踏草坪;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的喷泉、健身器材等设施。
三、爱护公园内的道路。
公园内的道路属于健身步道和骑行道。为了市民人身安全,不占道施工、占道经营;不擅自铺装人行道;不在公园道路上搅拌灰浆和混凝土;不在道路上堆砌物品;不在公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
四、爱护公园亮化和路灯设施。
不擅自在公园路灯杆上悬挂广告、乱贴乱画和接用电源;不乱动路灯及其附属设施;更不能触动公园亮化及喷泉等器械,确保安全使用。
公共设施保护的好坏,反映了一个城市公民的素质与文明程度,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天下大事,必行于细”。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爱护公共设施、建设美好家园的先行者,把城市建设得更加靓丽、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公园是我们大家的,让我们用心呵护!
牡丹区城镇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