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治的“指明灯”
发布时间:2014-08-21 10:18:00

    为使村民办事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参照,近日,定陶县仿山镇多村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并取得一定实效。 

    仿山镇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村民代表参与制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形成“一村一策”,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在制定村规民约的同时,强化考核,切实提高农村管理运行效率,使村规民约起到维护农村社会秩序“首道防线”的作用。村民通过村规民约的准则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互相监督、互相促进,从被动参与到主动付出,从刻意为之到习以为常,在潜移默化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 

    同时,仿山镇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入手,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好婆婆”、“好媳妇”等群众自评活动,对他们给予大力宣传,促进乡村文明。相信,村规民约的颁布和实施,将为仿山镇各村的村民自治做好方向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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