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长江路滚滚车流中,两位行人翻越护栏……
发布时间:2019-10-22 10:34:00

  10月18日,一段菏泽两名行人翻越栏杆的视频,引发市民关注。

  根据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在车水马龙的长江路万达商场附近,两位行人一踩一蹬就翻越了护栏,看着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着实让人为她们捏一把冷汗。

  其实,距离两位行人跨栏的地方,往西不足100米就是一个斑马线路口,往东不足300米左右也有一个十字路口,她们完全可以多走几步路安全穿越马路,像这样翻越护栏的行为实在太危险了!

  这种现象并非偶然,图省事、过马路存在侥幸心理是不少市民翻越护栏的共同想法。

  对于翻越护栏交通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对于行人如何横过机动车道,法规也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翻越护栏的不文明行为,不但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还会使机动车为礼让行人造成拥堵现象。

  在马路中间设置护栏,是为了保障行人和过往车辆的安全,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在此郑重呼吁广大市民,翻越护栏的危险行为不可取!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共同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主办单位: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众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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