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法制办、仲裁办组织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04-24 09:48:00

  

  签订现场

  为贯彻菏泽市委市政府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人员党风廉洁意识。4月20日下午,市法制办党组集中学习了《菏泽市法制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徐广进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范围。要求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任对分管主任,分管主任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洁建设分别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党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全体人员在做好自身廉洁建设的同时抓好本人、配偶及子女的廉洁自律工作。

  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时参加党风廉洁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洁教育活动,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借婚丧嫁娶、生子、子女入学或升迁等时机大操大办,或化整为零变相操办,收受礼金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责任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对违反或未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职责,致使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洁建设出现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市纪检一组和党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菏泽市法制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责任,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防止各种不良问题的发生。 

主办单位: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众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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