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花都商埠倡导“禁燃孔明灯”文明过节
发布时间:2017-02-10 19:41:00

张贴通告

倡议书
大众网菏泽2月10日讯(通讯员 李娜)2月8日,菏泽花都商埠百货市场结合工商局与西城派出所一起对市场进行禁止销售孔明灯排查工作,并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花都商埠还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张贴倡议书等方式,让商户提高对“孔明灯”危害性的认识,走访商户从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整治,禁止商户销售“孔明灯”,倡导大家禁止燃放孔明灯,文明过节。
2月9日,牡丹区安监局、工商局及吴堤口社区领导一行对花都商埠百货市场进行禁止销售孔明灯的宣传,并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检查。领导对花都商埠百货市场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督导我们要继续做好禁止销售孔明灯的宣传排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无孔明灯售出。
“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滞空时间长,不能控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仓库、企业、居民小区等安全。小小的“孔明灯”寄托不了人们的希望和梦想,只能带来灾难,每年因为燃放“孔明灯”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我们应理性地以文明的方式欢度元宵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