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旅游局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宣传旅游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16-12-09 08:22:00

市旅游局的宣传处

市旅游局制作的宣传手册

一位市民查看宣传手册
大众网菏泽12月9日讯(通讯员 菏旅宣)12月4日,菏泽市旅游局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菏泽大剧院积极宣传《旅游法》及新《山东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旅游法律法规,普及旅游法相关知识,引导游客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
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山东省旅游条例》,明确了旅游部门职能,确定了“首接责任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倡导文明旅游,营造和谐环境。
在宣传活动中,菏泽市旅游局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旅游法律宣传;推广《菏泽市旅游投诉指南》,避免出现消费者投诉无门的情况。此次活动共发放新《山东省旅游条例》和《文明旅游宣传册》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60多人次,增强了游客维权能力,提高了文明旅游意识。
近年来,菏泽市旅游局坚持依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广旅游相关法律,宣传文明旅游,营造和谐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