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花都商埠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11-14 19:05:00

菏泽花都商埠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大众网菏泽11月14日讯(通讯员 李娜)11月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花都商埠荣获“全国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这是公司继“2012-2013年”后再度被授予该称号。
花都商埠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今年6月份,花都商埠荣获“全国2014-2015年度诚信示范市场”荣誉称号。11月份,再次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这也是今年花都商埠第二次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总局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所做的一项重要举措,监督企业建立合同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合同履约率,帮助企业认清重约守信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和地位,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环境。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已经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花都商埠发展二十余年来,始终恪守诚信履约、守法经营理念,建立健全诚信管理机制,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保持了健康发展态势。这次获得荣誉称号,不仅是对花都商埠积极推进信用建设工作的认可,更为今后塑造诚信品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