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现场会在菏泽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5-04-15 09:53:00

  

  

 会议现场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大众网菏泽4月15日讯(通讯员 菏明宣)4月13日,全省“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现场会在菏泽市召开。山东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少杰、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张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分别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共青团山东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宁主持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的意见》,共青团菏泽市委等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青年志愿者代表发出了倡议书,与会领导为8家青年志愿服务队授了队旗,全省各市文明办副主任、团委副书记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观摩了菏泽市高新区“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到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天池社区和吕陵镇贾坊社区两个示范点进行了现场观摩,并参观了解了社区青年志愿服务站和留守儿童活动室建设情况。据了解,2014年6月份以来,菏泽市文明办、共青团菏泽市委紧紧围绕乡村文明行动六项建设内容,科学谋划,迅速行动,寻找青年志愿服务与“乡村文明行动”的最佳契合点,扎实开展了村庄美化、送戏下乡、家电维修、创业指导、义诊体检、关爱留守儿童、助残扶老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了各类服务400余次,服务村民近万人,深受基层群众欢迎,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少杰在讲话中指出,“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搭建了一个联结农村需求和志愿者奉献的平台。可以为青年志愿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提供机会,从而实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者自我提升的双赢。

  王少杰强调,实施“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 要建立健全农村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在队伍建设机制上,要以农村现实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把有意愿、能胜任的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吸纳到活动中来,并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他们成为农村志愿服务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在项目运行机制上,要始终围绕“发现需求,满足需求”两个基本点,建立便捷高效的活动运行机制。在激励保障机制上,要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志愿者嘉许制度,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褒扬和嘉奖优秀志愿者,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纳入各级共青团和精神文明创建表彰范围。要对志愿者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应该为他们购买保险。

  王少杰要求各级文明办要积极配合共青团组织,齐心协力把项目设计好、把活动开展好,真正让农村群众受益,为农村发展助力。同时利用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这个指挥棒,鼓励和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到农村开展志愿服务。并且加强新闻宣传,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主办单位: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众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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