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委组织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工作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负责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三)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四)指导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及人大、政协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中直、省及外省市派驻我市及我市外派挂职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市下派干部管理及下派工作。
(六)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七)负责指导全市新型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负责指导全市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员队伍建设。
(八)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委报告有关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十)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市委管理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
(十一)综合协调知识分子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知识分子工作总体情况;制订或参与制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检查知识分子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实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组织拔尖人才开展有益的活动。
(十二)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十三)完成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委组织部预算包括:部机关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市委组织部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见下表:
纳入市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汇总表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2.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2018年收入预算表

表4. 2018年支出预算表

表5. 201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7.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9.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903.7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903.74 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为903.74 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1.6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0.1 万元,组织工作运行支出11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人员支出685.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46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03.74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903.74 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3.7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1.6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小汽车燃修费和其他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75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
3. 组织工作运行项目支出1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3.7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53.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小汽车燃修费和其他公用支出以及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750.1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传媒(类)支出0万元。
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8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903.7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0.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 153.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今年预算收支比去年相应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1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9.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